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書籍圖片介紹出自博客來網路書店

 自私的基因

The Selfish Gene

 

 

筆者已經不記得自己是怎麼知道這本書的存在。唯一的印象,是聽說這本書是生物學上(尤其演化論)必讀的著作,又看到書店有,於是就將它買下來。老實說筆者對生物學並沒有多少研究,一個徹底的外行人就這麼進入了道金斯深奧的世界。然而作者淺顯易懂又生動的解說,竟讓筆者對這本書感到有趣極了!

本書出版於1976年,後來在1989年出版第二版,增加兩個章節,並附上新的前言。除了成名作的本書外,也有許多其他科普著作。而本書中主要兩個重點:一是書名所寫──基因是自私的;另一是meme這一詞的誕生。

「自私」這一詞聽起來有些負面,但在第一章的「為什麼我們是人?」中寫道:此事無關道德。他僅僅只是探討物種如何演化,討論動物的行為到底是利他還是利己。為什麼雄螳螂甘願被雌螳螂吃掉,也不想放棄交配的行為?為什麼布榖鳥要把自己的蛋生在別種鳥的窩裡?為什麼工蜂願意以自殺式的螫刺攻擊敵人,就算犧牲生命也要保護整個群體?為什麼母豬會把自己生下來的小豬吃掉?這些行為有的看來利己,有的看來利他,有的看來矛盾又瘋狂,但這些都只是生存策略的選擇。既不是個體生存,也不是群體延續,而是為了基因的傳承。

在第二章的「複製者傳奇」解釋:大霹靂之初,萬物邁向穩定的過程中,歷經千萬年的化學反應而誕生出有機物質。經歷過天擇的挑選,出現了更加複雜的分子,也就是胺基酸(蛋白質的建材)。而在這些有機物質中,出現了能複製自己特性的複製者。但在複製過程中,難免會出現些微差異,而這些差異又會累積下去。這未必是壞事,因為這促成了演化。因此原始複製者的現代子孫,就是DNA分子。而複製者特性也促成了那句名言:生命的意義在於創造宇宙繼起的生命。換個說法,就是要讓遺傳分子不朽地傳承下去。肉體只是基因的載具,某些基因為了生存與傳承,允許載具擁有大腦(意識)。這也促成文化的構成。

基因傳承是自私的,但那也只是一種特性,在道德規範上並無法構成意義,所以也很難說它自私。

另一個重點的meme,在維基百科的翻譯是「迷因」或「模因」,而本書譯者則翻成「瀰」。(這詞讓我懷疑《化物語》的忍野メメ該不會出自這個典故?)這詞可說是生物學上的基因理論的文化版本。比方說一個單字、一項知識、一段旋律、一種表現的手法或一陣子的流行,都是構成文化的細小分子。瀰和基因一樣可以傳承,透過模仿的過程,從這個頭腦複製到另一個大腦。而瀰的傳播單位也很模糊,又沒有忠實拷貝或可否混合的限制。因此我們可以在二十一世紀,Sound Horizon的專輯Marchen裡的《宵闇の唄》中,聽到十九世紀前後,貝多芬的《致愛莉絲》和《第九交響曲》的其中一段旋律。

其他更深奧的理論,就請各位自己找書來看。筆者從作者的字裡行間中,屢次感受到他為了讓讀者容易明白,在解說上所下的用心。閱讀過程中既不枯燥乏味,也不難以理解。就算是不太了解這方面學科的人,也能輕鬆了解他所要表達的主題與內容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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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上閱書心得出自宅老弟:冬澤春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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